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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税服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
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关于送达2018年4月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18年06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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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纳税人(扣缴义务人):(名单详见附件)

你(单位)20184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,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二十五条、六十二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,现决定公告送达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,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,即视为送达。请你(单位)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,到www.28-365365.com办税服务厅(地址:苏州市工业园区万盛街82楼)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有关资料。

如对本通知不服,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www.28-365365.com申请行政复议;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,六个月内依法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起诉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二○一八年六月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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